警告
重要提示: 閣下即將查看的文件(「文件」)的電子版本乃由本網站提供,僅供參考。
文件不得在澳洲、加拿大、日本、美國或提供文件或發售或銷售文件所述任何證券可能受到法律或法規限制或禁止的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除外司法權區」)刊發或分發予除外司法權區的人士。
尤其是,文件所述任何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登記,在未經登記或獲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的情況下,亦不得在美國發售或銷售。證券不會在美國或法國公開發售。
文件或文件所載資料並不構成在任何除外司法權區出售或招攬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文件並無在任何除外司法權區分發,亦不得分發或寄發至任何除外司法權區。
文件的收件人或對象僅為歐洲經濟區成員國內遵守(在下列法國相關條例的規限下)符合招股章程指令第2(1)(e) (指令2003/71/EC) (「合資格投資者」)定義的「合資格投資者」(「合資格投資者」)。 此外,文件在英國僅被直接派予合資格投資者,對象包括二零零零年金融服務及市場法第19(5)條(金融推廣)及二零零五年指令(「指令」)所指的於投資相關事項具有專業經驗的人士,或指令第49條所指的高淨值實體,以及可合法獲取有關通訊的其他人士(該等人士全部統稱為「有關人士」)。任何與該文件相關的投資或投資活動僅適用於英國境內的相關人士,以及(在下列與法國相關條例的規限下)除英國以外的歐洲經濟區成員國內的合資格投資者,且僅上述人士得以從事相關投資活動。
高鑫零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證券沒有也不得直接或間接向法國公眾人士提呈發售。本公司證券僅可直接或間接發售或出售予法蘭西共和國境內的合資格投資者(investisseurs qualifiés),該等投資者必須根據法國貨幣及金融守則(Code monétaire et financier)第L. 411-2、D. 411-1至D. 411-3、D. 744-1、D. 754-1 及 D. 764-1條所載的條件以本身身份(定義見上述各條)參與發售。
文件並非為於法國境內進行法國貨幣及金融守則第L.411-1條所界定的金融工具公開發售而編撰,因此並無呈交法國證券監理會事先審批,或於歐洲證券交易所主管當局准許後通知法國證券監理會。倘若本公司證券由上述投資者購買或認購,且直接或間接發售或轉售予法國境內公眾人士,則須依據法國貨幣及金融守則第L.411-1、L.411-2、L.412-1及L.621-8至L.621-8-3條規定進行。
點擊下面的“接受”,即表示 閣下承認、接受及向本公司及其任何聯屬人士、保薦人、顧問及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a) 閣下查看文件時位於除外司法權區外;
(b) 閣下不會傳遞、發送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除外司法權區的任何人士提供文件;
(c) 在未有根據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律登記,或未獲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律,或交易並非毋須遵守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律的情況下,證券不得在美國發售或出售。文件所述證券並無根據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律登記。本公司無意根據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律登記證券或在美國進行公開發售。文件並非在美國出售證券的要約。閣下確認,閣下查看文件時位於美國境外;
(d) 若本人身處法國,本人保證本人為符合上述法國條例的合資格投資者(investisseurs qualifiés)。
(e) 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人士、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並非通過刊發文件而在任何除外司法權區發售或招攬購買任何證券;
(f) 由於分發文件或傳播文件所載資料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了解及遵守適用於 閣下的限制;及
(g) 閣下已閲讀並明白上述警告。閣下確認,閣下獲准繼續查看文件的電子版本。